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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实施方案
    作者:办公室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5-10-16 13:39:46
     

    关于贯彻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的实施方案

    泰山政教督字〔20134

    为健全中小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中小学校的监督指导,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根据省、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关于贯彻《办法》的意见和区教育局党委工作要求,制定我区贯彻实施方案如下。

    一、目的意义

    挂牌督导是指县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为区域内每一所学校设置责任督学,对学校进行经常性督导。对中小学校实行责任督学挂牌督导是转变政府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对中小学校监督指导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强学校和社会联系,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有效方式,有利于延伸督导触角,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改革发展中出现的问题,推动学校端正办学思想,实施素质教育,提高教学质量,实现内涵发展。

    二、实施办法

    1、聘任责任督学,颁发督学证。责任督学主要从教育局机关干部、教研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中遴选,专兼结合,兼顾小学、初中。

    责任督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

    2)熟悉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3)坚持原则,办事公道,品行端正,廉洁自律。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教育管理、教学或者教育研究工作10年以上,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

    6)身体健康,能胜任教育督导工作。 

    符合前款规定条件的人员经培训、考核合格,由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聘任为督学。

    责任督学基本职责:

    1)对学校依法依规办学进行监督。

    2)对学校管理和教育教学进行指导。

    3)受理、核实相关举报和投诉。

    4)发现问题并督促学校整改。

    5)向教育督导部门报告情况,并向政府有关部门提出意见。

    2、制作标牌,责任督学挂牌。

    区政府教育督导室统一制作标牌,将责任督学的姓名、照片、联系方式和督导事项等,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悬挂公布。

    3、责任督学主要督导内容。责任督学对以下主要事项实施经常性督导:(1)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2)招生、收费、择校情况。(3)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4)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5)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6)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7)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8)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

    4、督查发现问题处理。发现危及师生安全的重大隐患,责任督学应及时督促学校和相关部门处理;对各种突发事件或重大事故,责任督学应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及时了解并上报有关情况。

    5、责任督学督导方式方法。责任督学可采取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列席会议、座谈走访、问卷调查、校园巡视等方式进行经常性督导。督导结束后,责任督学要填写督导记录,将督导结果当场向学校反馈,并及时向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提交报告。

    三、实施程序

    1、制定实施方案(20131028-11月5)本阶段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有关文件和通知精神,制定全区贯彻意见的实施方案。

    2、聘任责任督学,颁发督学证(116-25日)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按照条件要求,初步遴选责任督学名单,填写登记表,报教育局党委审批确定后,组织进行督学培训。培训合格者,由区政府教育督导室颁发督学证。明确划分各责任督学的责任学校。

    3、制作标牌,责任督学挂牌(1126-30日)本阶段安排专人设计制作标牌,根据划分的责任学校,在学校门口显著位置给责任督学挂牌。4、责任督学实施督导阶段(121-20166月)责任督学每三年一次轮换,其间,各责任督学根据基本职责要求,深入各自的责任学校履行职责,发挥功能作用。

    5、责任督学实施督导总结阶段(20167-20168月)该阶段认真总结实施责任督学实施三年来,履行职责基本情况,根据总结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可以续聘。

    四、保障措施

    1、成立领导小组,确保挂牌督导落到实处。为把《办法》贯彻落实好,有成效,区教育局成立由党委书记、局长邹斌同志任组长,局党委委员为成员的贯彻《办法》实施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要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专项经费,对新任责任督学进行入职培训,对在职责任督学进行定期培训、集中培训,经常性指导责任督学开展工作。

    2、实施责任学校包保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根据区域内中小学校布局和在校生规模,结合区教育局包保责任分工等情况,按1人负责5所左右学校的标准配备责任督学,责任督学对每所责任学校实施经常性督导,每月不得少于1次,视情况可随时对学校进行督导。

    3、强化责任督学纪律。责任督学要依法督导,责任督学进校督导应出示督学证,客观公正,廉洁自律,对有可能影响公正督导的情形要实行回避。学校必须接受责任督学的监督和指导,按要求提供情况和进行整改。教育督导部门对拒绝、阻挠责任督学依法实施经常性督导和不按要求整改的学校,要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改正;对学校主要负责人和其它责任人员提出处分建议。对责任督学存在玩忽职守、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等行为,干扰学校正常工作或在督导活动中造成不良影响,及发现重大问题未及时上报的,视不同程度给予批评、教育和处分,情节严重的取消督学资格。

    4、实行责任督学年度考核制度。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建立责任督学考核制度。对责任督学履行职责、开展工作和完成任务情况进行考核。对年度考核称职的督学,予以续聘;对考核优秀的督学,给予表彰奖励。

    5、实行责任督学定期交流制度。责任督学原则上每3年轮岗交流一次。建立督导信息直报系统,区政府教育督导室定期听取责任督学工作汇报,研究处理相关问题。

                                   2013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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